2004年11月2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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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收购虎纹蛙被判十年刑
朱曙光 何才刚
三门收购虎纹蛙被判十年刑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虎纹蛙的周康祥,日前被三门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2002年6月中旬,周康祥伙同他人,三次在三门县浬浦镇丁山脚等地收购蛙类运到宁波出售。被抓获时,周收购了蛙类175多公斤,其中有虎纹蛙250只。